為進一步規范我縣物業服務市場秩序,保障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物業服務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物業管理條例》《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經研究,現就制定我縣普通商品住房前期物業服務和保障性住房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以及規范相關招投標代理服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
本通知適用于鹽邊縣行政區域內普通商品住房前期物業服務、保障性住房物業服務收費的管理,以及相關物業服務項目招投標代理服務活動的監督。
二、政府指導價制定原則
(一)普通商品住房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
(二)保障性住房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
三、收費標準及等級劃分
(一)普通商品住房前期物業服務收費分為三個等級,各等級基準價及浮動幅度詳見附件1。
(二)保障性住房物業服務收費實行統一標準,具體收費標準詳見附件2。
(三)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公示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及收費標準,接受業主監督。
四、招投標代理服務規范
(一)前期物業服務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招投標代理機構實施。
(二)招投標代理機構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開展代理業務。
(三)招投標代理服務收費應當符合國家及省有關規定,不得違規收費。
五、監督管理
(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物業服務收費及招投標代理服務的監督管理。
(二)對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擅自提高收費標準、降低服務質量等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六、實施時間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附件:1. 鹽邊縣普通商品住房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
鹽邊縣發展和改革局
鹽邊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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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1-07 19: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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